公元前約1498年,在埃及全域降下滅長子之災前, 上帝下令遵守逾越節。
上帝約定將逾越節羔羊之血作為標記是災殃越過。 所以節期名也是’越過災殃’之意的逾越節(Passover)。
遵守逾越節的所有人按照上帝的應許,在死亡的災殃中得到了拯救。沒有遵守逾越節的人遭受了死亡的災殃(出 12:1-13)。
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、亚伦说:“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,为一年之首。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:本月初十日,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,一家一只。若是一家的人太少,吃不了一只羊羔,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。你们预备羊羔,要按着人数和饭量计算。要无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,你们或从绵羊里取,或从山羊里取,都可以。要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黄昏的时候,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。各家要取点血,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。当夜要吃羊羔的肉;用火烤了,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。不可吃生的,断不可吃水煮的,要带着头、腿、五脏,用火烤了吃。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;若留到早晨,要用火烧了。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,脚上穿鞋,手中拿杖,赶紧地吃;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,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,无论是人是牲畜,都击杀了,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。我是耶和华。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;我一见这血,就越过你们去。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,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。”
(出埃及记 12:1-13 和合本)